香港海事处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推出访港游艇跨境便利措施。对船东、船长和访港游艇操作人员而言,重点不是抽象的“游艇经济”,而是实际操作上如何申请、何时提交资料、是否仍要预留泊位、能否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、使用指定锚泊区有什么设备要求,以及船长是否需要完成香港水域本地知识考试。
本文整理官方入口、eBS(电子业务系统)操作方向、到达前知会、指定锚泊区、AIS / VHF、保险、出港证、船长资格及常见问题。文章只作资讯整理,不构成法律、保险或海事牌照意见;实际安排应以香港海事处、入境事务处、卫生署及相关政府部门最新公布为准。

官方入口:申请前先收藏这几个链接
要处理访港游艇服务,建议先从以下官方页面开始:
- eBS 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服务:https://ebs.mardep.gov.hk/tc/services_visiting_yacht.php
- 访港游艇服务用户手册 PDF:MD_eBS4_VY_User_Manual_tc_1.0_1.pdf
- 海事处新闻公报:海事处落实便利措施以促进游艇访港
- 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船长须知:海事处船长须知
- 访港游艇便利措施宣传单张:setsailhk_c.pdf
eBS 访港游艇页面现时有两个主要入口:EBS-V01“申请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服务密码账户”,以及 EBS-V02“使用现有密码账户处理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申请”。第一次使用者应先透过 EBS-V01 建立账户;已经有账户的船东或船长,则透过 EBS-V02 登录处理相关申请。

第一步:建立 eBS 访港游艇服务账户
首次使用 eBS 访港游艇服务时,应先透过 EBS-V01 建立密码账户。根据用户手册,基本流程包括进入 eBS 服务页面、选择 EBS-V01、阅读并同意条款、输入电子邮件地址及验证码,然后使用系统发送的密码透过 EBS-V02 登录。
首次登录后,系统会要求补充账户持有人资料,包括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、地址及电话号码。完成账户资料后,才可进入主菜单处理船只资料登记及后续申请。
第二步:登记船只资料及提交电子证书
建立账户后,下一步是进入“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资料登记及提交电子证书”。这一步用于登记新船只,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证书或文件。申请前,建议准备船名、船籍、注册证明书、船只尺寸、体积、吃水深度、船员及乘客名单、上一个停靠港出港证、第三者风险保险、AIS/VHF 设备资料,以及船长或操作人员资格证明。
| 资料/文件 | 用途 |
|---|---|
| 船名、船籍、注册证明书 | 用于船只资料登记、入境及海事申报。 |
| 船只尺寸、体积、吃水深度 | 影响指定锚泊区容量及分布计算。 |
| 船员及乘客名单 | 供入境事务处及相关部门预先审核。 |
| AIS 及 VHF 设备资料 | 使用指定锚泊区时属核心要求。 |
| 船长/操作人员资格证明 | 申请自由航行及本地知识要求时需要核实。 |
第三步:到达前知会与入境前资料提交
电子化不代表可以直接驶入香港水域。海事处“船长须知”列明,如未获海事处处长允许,任何船只均不可进入香港水域。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的船长或船东,须在船只进入香港水域前不少于 24 小时提交到达前知会,申请允许船只进入香港水域。
根据海事处新闻公报,优化后的 eBS 可让船东或船长无须一定透过本地代理,提前一站式提交船只、船员及乘客入境资料,供海事处、入境事务处及卫生署预先审核。eBS 亦涵盖船只到港申报、自由航行申请、指定锚泊区安排、出港证、缴费及文件下载。

指定锚泊区:更具弹性,但不是无条件停泊
新措施放宽了访港游艇泊位安排。访港游艇不一定要在访港前先向私人营运的游艇会或码头预留泊位,而可在指定水域范围内锚泊。海事处公布的五个指定锚泊区包括赤柱湾、大潭湾、浅水湾、西贡企岭下海及大澳。
但指定锚泊区不是“先到先泊”或“无限制任泊”。海事处会透过游艇动态监测系统,按访港游艇申报的船只体积、吃水深度及锚泊区停泊情况,计算可容许停泊的船只数量及分布,并实时监测船只动态。使用指定锚泊区的访港游艇,须装设 AIS(船舶自动识别系统) 及 VHF(甚高频无线电)。

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:船长资格是关键
访港游艇“进入香港水域”、“在指定锚泊区停泊”及“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”不是同一件事。如访港游艇计划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,其操作人员除须符合其船籍主管机关要求外,亦必须通过香港水域本地知识考试。
为便利内地访港游艇操作人员,海事处已授权内地相关机构举办香港水域本地知识考试,并批准七间内地培训机构提供认可短期课程。官方课程文件列明,课程为“香港水域本地知识”,为期一天。
- 获海事处核准的内地培训课程名单:hkwl_course.pdf
- 海事处船员考试和发证:考试及发证页面
- 内地考试平台:中国海事相关考试平台
保险、停留日数与出港证
- 第三者风险保险:申请允许在香港水域内航行时,申请人须出示有效第三者风险保险单,保额不得少于港币 500 万元。
- 182 日规则:如访港游艇/游乐船只在连续 365 天期间内停留在香港水域超过 182 天,必须按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相关规例申领牌照。
- 出港证有效期:出港证签发后 72 小时即告失效;如预定离港航程押后超过 72 小时,须重新申领出港证。

访港前检查清单
| 阶段 | 必须先确认 |
|---|---|
| 账户 | 是否已透过 EBS-V01 建立账户,或可透过 EBS-V02 登录。 |
| 船只资料 | 船名、船籍、注册证明、尺寸、吃水、证书档案是否已准备。 |
| 抵港前 | 是否已预留不少于 24 小时提交到达前知会。 |
| 自由航行 | 船长是否符合船籍主管机关要求,是否需要香港水域本地知识考试。 |
| 锚泊区 | 拟使用锚泊区是否合适;船只是否已装设 AIS 及 VHF。 |
| 保险 | 如申请在香港水域航行,第三者风险保险保额是否不少于港币 500 万元。 |
| 离港 | 是否已办理出港证,并留意 72 小时有效期。 |
官方资料原图
以下为海事处官方宣传单张原图,读者可配合上方官方链接核对政策内容:


常见问题:访港游艇安排重点
1. 内地或海外游艇现在是否可以访港?
可以。新措施的目的正是便利大湾区及世界各地的境外游艇访港。船东或船长可透过海事处 eBS 系统提交访港游艇资料、到达前知会、船员及乘客资料等申请;如未预留私人游艇会或码头泊位,亦可按安排申请使用五个指定锚泊区。
2. 没有私人游艇会泊位,是否仍可访港?
可以。访港游艇不一定要在访港前先向私人营运的游艇会或码头预留泊位;可按海事处安排,在五个指定锚泊区锚泊。实际可否使用某一锚泊区,会视乎船只尺寸、吃水深度、当时容量及海事处系统安排。
3. 只作访港停泊,与自由航行有何分别?
两者分别很大。一般访港仍要提交到达前知会及相关入境/海事资料;如要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,操作人员除要符合船籍主管机关要求外,亦须符合香港水域本地知识考试或认可培训要求。
4. 访港前最容易遗漏哪些要求?
最容易遗漏的是时间、保险和离港安排。到达前知会须在进入香港水域前不少于 24 小时提交;如申请在香港水域航行,第三者风险保险保额不得少于港币 500 万元;出港证签发后 72 小时即告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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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正准备安排游艇访港,可先整理船只资料、保险、AIS/VHF、船长资格及航程文件,再按海事处 eBS 要求提交。BoatMarket 可协助你理解文章内容及整理查询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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